在线咨询

联系方式

  • 手机:152-0000-0000
  • 电话:0512-00000000
  • QQ:00000
  • 邮箱:admin@admin.com
  • 地址:昆山市某某区某某路某某号

新闻资讯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 > 行业新闻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
作者:admin 来源:未知 日期:2014/8/22 12:02:34 人气:39 评论:0 标签:公司法 共和国 中华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公司的主要形式为无限责任公司、有限责任公司、两合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股份两合公司,其区别于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、事业机构等。现行中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。

本文网址:http://001113.eycms.cn/xyxw/12.html
上一条:没有啦
下一条:无限责任公司:是指全体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的公司

更多>>评论

发表

地址:昆山市某某区某某路某某号 电话:0512-00000000 手机:152-0000-0000 邮箱:admin@admin.com RSS订阅
版权所有:CMS001113饰品类模板 备案号:苏ICP备11045088号 页面执行时间0.8750秒 查询数据库13次